经济学院接收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方案和程序
一、 指导思想
推荐免试生复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着力加强学生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复试。
二、 组织形式
为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与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其中,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推荐与接收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推荐与接收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与申诉。
三、 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的职责
1.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同时要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须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学院的复试方案和程序。
3.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提供书面说明,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并提出解决办法。
四、复试原则
1.经济学院接收推荐生数量按有关文件精神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2.申请人须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英语水平要求:
①申请学术型学位(不含艺术门类专业、支教团专项)考生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应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②申请学术型专业支教团专项的考生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应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③申请专业学位考生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应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接收专业要求:
(1)学术型硕士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限本科所学专业为经管类和理工类专业报考;
4。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着力加强学生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五、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1。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课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外语听说,在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过程中必须当场给出分数。
(3)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录取原则:
各学科拟录取排名由总成绩 =专业课复试成绩×20%+外语面试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50%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面试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在面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面试完毕后,将复试登记表留本学院存档。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向学院递(寄)交考生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外科、血压、身高、体重、视力、肝功、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证明必须在10月25日前交(寄)回报考专业所在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荐生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推荐生申请我校(本校推荐生除外),复试时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外国语等级证书;
(2)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3)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我院。
3. 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4.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9月18日